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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2017-04-26 16:10   审核人:

豫财会〔2017〕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9号),进一步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我省经济建设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我省于2011年全面启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2012年初正式纳入省重点专项人才发展规划,成为省级高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先后选拔了六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学员共319人,其中140名学员顺利毕业。实践证明,会计领军人才的培养,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根据《河南省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财会〔2012〕41号)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17年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有关组织工作,拟在全省范围内选拔第七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学员60人,其中企业类学员25人,行政事业类学员15人,学术类学员10人,注册会计师类学员10人(各类别录取名额与报名人数等挂钩,视实际情况调整)。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基本条件

着眼于培养我省各领域的高层次会计人才和管理型专门人才,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会计事业,诚实守信,作风朴实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

3.具有会计、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当年9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各类别学员选拔的其他条件,其中:

(1)企业类学员应在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持有有效期内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行政事业类学员应是在我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会业务骨干。

(3)学术类学员应是在河南省境内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的人员,有5年以上的科研、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拥有会计、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以上专著。具备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方面交流的能力,或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科研、教学或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注册会计师类学员应具有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担任合伙人一年(含一年)以上经历或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高级经理)三年(含三年)以上经历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大型企事业单位审计经历。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5)对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金榜”考生,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选拔程序

各地、各单位根据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查,选拔考试由省里统一组织。有关程序如下:

申报。申请者如实填报《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将申请表和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在地财政部门(同时报送个人近期电子照片)。各地审核后统一汇总,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汇总后的《河南省会计领军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单位及省管企业负责对本部门(单位)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汇总后的《河南省会计领军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直接报送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

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从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下载填写《河南省会计领军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EXCEL格式连同照片电子版(以“报考类别+姓名”的格式命名,电子邮件标题注明领军报名和姓名)一并发至电子邮箱:kuaijichu@163.com。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7日。

选拔笔试。试题类型以案例、情景设置形式为主,重点测试考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及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对学术类考生英语作为考试项目,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对其他类别考生,英语作为一般考试科目,不纳入总成绩。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

选拔面试。原则按照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并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能力、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及人际交往能力等。面试初步定在2017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术类人员,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他类别人员,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确定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培训学员人选,并进行社会公示。

三、命题范围

委托国内知名学者和实务界专业人士组成命题小组,分别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学术类、注册会计师类设立。笔试命题主要范围包括: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等会计通用类知识以及经济新常态热点分析、财税改革及投融资、供给侧结构改革等方面。同时,分类别设置专业性知识,其中:企业管理综合知识(企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公共管理(行政事业类),学术前沿(学术类),英语(学术类,主要考察阅读能力),审计准则和实务操作指南(注册会计师类)等。

面试命题主要范围为:社会经济问题分析等通用类命题,分类命题为:企业管理方案设计(企业类),突发性管理难题处理(行政事业类),研究方法设计(学术类)、行业及行业相关业务(注册会计师类)等。

四、培训安排

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训周期为3年,分为知识拓展、能力提升、使用提高三个培养阶段。不同阶段设置不同培养目标,采用不同的培养方式。培养方式分为集中培训、远程学习、自我学习、考察交流、高层论坛、课题研究、推荐使用等。每年集中培训2次,每次10--15天,采取专家讲授、实战演练、案例分析、学员讨论、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会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一起对学员的在职学习、实践、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和综合评价。对于考核合格的学员授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荣誉称号,落实《河南省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激励措施。

五、培训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和食宿费按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培训费由省财政厅统一安排。

附件:1.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2.《河南省会计领军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可登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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