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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30日 11:23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

为贯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的精神文明道德规范,达到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展现我校新的精神风貌,本届运动会期间开展精神文明评奖活动。其办法与要求如下:

一、精神文明评选委员会名单

  任:刘盘根

  员:潘  红、牛宝毅、李国贤、田振停

二、评选范围:凡参加本届运动会的各班级代表队,均应积极认真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条件:

()     赛:

1.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队并及时报名。

2.积极组织参赛队员训练。

3.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赛场纪律,做到赛风端正,纪律严明。

4.按时到场、认真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5.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 班级风貌:

1.讲文明、讲礼貌、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勤俭节约。

2.树新风、做贡献、顾全大局、弘扬正气。

3.加强教育,注意安全,积极参加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保持赛场和观众席卫生,爱护公物。

5.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在赛场内随意走动。

6.班主任尽职尽责,严格管理,保持赛场纪律。

7.积极为大会撰写稿件并投稿。

四、评选办法:竞赛和班级风貌两方面综合得分按照各组别1名报送精神文明评选委员会审核批准。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要加强教育,注重实际效果。

2.做到实事求是,将赛场表现与平时表现相结合,有利于团结与竞争,有利于交流与进步,促进精神文明与运动水平的提高。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组委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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