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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期间校园安全及门卫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6日 16:57

 

为维护学校公共卫生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2020年上半年学校开学至疫情结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发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34号)文件统一规定,实行以下校园及门卫管理办法:

1.在疫情结束之前,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不得出校园;如有

特殊情况须经过院系、学生处负责人和校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教职员工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要戴口罩,并进行扫码登记(个别不会扫码的员工,须手工填写),测量体温(其中乘坐班车的教职工在班车上完成体温测量),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出校园。

3.日常食堂、商店、快递人员送货时,或学生家长送物品,须停在校门外等待校内人员领取。

4.学校基建及项目施工人员和车辆,要由分管部门统一提前报校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进入校园。

5.封锁校园西门,禁止行人和一切车辆进出。西校区大门仅许基建项目、食堂、物业、商店员工及车辆凭通行证进出,要求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登记;食堂、商店、物业、基建项目的车辆不得进入东校区停放。

6.教职工、食堂、商店和临时施工的机动车辆须凭校园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进出校园,保持车身整洁,同向整齐停放,并将通行证摆放在左前挡风玻璃处。

7.校园公共区域行人及员工要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不许扎堆聊天。

8.本办法由校保安队负责执行,保卫处监督,接受校防控指挥部监督和指挥;随防控形势变化,经校防控办批准后,适时调整。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保卫处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