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行“一车一证”,不得转借他人。
2. 车辆整体应干净整洁。
3. 人员离职或换车时应交回此证给本部门负责人。
4. 将本证摆放在司机左前挡风玻璃下方。
5. 遵守校区行车限速,并按照规定整齐同向停放;北广场西侧车辆车头朝西,东侧车辆车头朝东,南侧车头朝南;综合办公楼前车辆车头朝北;体育馆西侧车头朝东,南侧朝北,东侧朝西,东侧大路车头朝北;西校区餐厅西面停车场车头朝东,10号楼前车头朝南。
6. 本通行证遗失应及时报所在部门并由本部门负责人报保卫处备案。
7. 凡违犯学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通报本人,第二次通报所在部门,第三次没收本通行证,一年后需本人再次申请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发放。
8. 本规定由保安队执行。
9. 进入及停放车辆管理办法,在新生报到、大型活动或迎接检查等特殊时期以保卫处临时通知为准。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保卫处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