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9时,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4号教学楼师生上课佩戴口罩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基础部教师王欣欣、基础部教师元志英、艺术学院外聘教师史梦、经济管理系教师刘钦上课时未佩戴口罩、商贸系教师方颖上课时未规范佩戴口罩;
2.4104、4108、4212、4310、4314、4501教室上课的学生不佩戴口罩和不规范佩戴口罩的问题较为严重。
二、整改要求
1. 各任课教师在上课时要规范佩戴口罩、为学生做好表率;
2. 学生处、各院(系)部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要求学生在上课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