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单独考试招生纪律工作会议

作者: 时间:2024-03-12 点击数:

【通讯员:孙长更】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单招工作合规有序开展,3月12日上午,我院在厚德楼418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单独考试招生纪律工作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施长春主持,院长李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实习实训中心等部门和各产业学院负责人参会。

副院长施长春首先对单招工作纪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作为招生主体,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唯一官方机构,所有招生工作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各产业学院要洁身自好,以教育是公益事业的高度,以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维护好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良好的社会声誉;三是,任何招生宣传都要在招生就业处的指导和许可下开展,宣传资料、宣传途径以及考试方式、录取规则的解读都要与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保持一致;四是,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如果出现问题我校将严肃追责。

之后,招生就业处副处长段春霞宣读了《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单位招生宣传工作提醒》,并向各产业学院发放《校企合作单位诚信招生承诺书》。

最后,院长李晓东从当下和长远两个角度对校企合作单位提出了要求。从当下来讲,要求各产业学院务必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单招工作合法合规落实;二是确保24级新生能够在9月份顺利入学,要对每一个学生负责,要让学生家长放心,要有完善完备的教学生活条件。从长远来讲,希望校企合作单位要正确认识校企之间的产教融合共同体关系,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尤其在专业建设上,要贴合郑州发展实际、符合我校办学定位、贴近我校专业特色,用“创品牌、造优势、亮底色”的思路,为我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撑,为校企合作的长期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摄影:孙长更 审核:段春霞】

联系我们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尉路18号

咨询电话:0371-61701113/53671616

邮政编码:450048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总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

CopyRight © 2007-2017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0000526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402002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