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备案手续,结合学院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因公外出请假的中层领导干部,按照《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员工考勤制度管理规定(试行)》,必须事前履行请假、事后销假手续。
二、因公外出培训的中层领导干部,按照《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规定》,履行外出学习培训手续。
三、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离开郑州市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须由本人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备案表》,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再经分管组织人事院领导审批,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请假、外出审批备案手续需在外出前办理,因故逾期返回的,必须再履行相关手续。
五、领导干部获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