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打印、申领、发放要有专人管理, 要对证书数量进行清点确认、登记、入库、发放、销毁等做好记录,做到各环节可追溯。
二、根据考评认定结果,完成打印、盖章、验印等制证工作,按合格者人员花名册核发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做好发放记录。
三、证书遗失补办的,则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认定中心认真核实数据库数据后,按规定补发证书。
四、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擅自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尉路18号 电话:0371- 66880196 61701112 传真:0371-66727115
CopyRight © 2007-2017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00005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