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暂行)》,现将我院2016级高职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部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各系网站醒目位置向广大师生公布《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6级高职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以供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参考。
二、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前,自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6级高职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见附件1),向所在系递交《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各系根据本通知及附件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的转专业审核、考核及相关材料报送等工作。工作时间及安排流程如下:
1.学生所在系审批和推荐。11月18日-25日,拟转专业学生所在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并将《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转专业申批表》报送学生申请转入的院系。
2.接收系考核和审批。11月30日-12月4日,接收学院根据接收计划和申请学生的情况,确定并公布初选名单;组织拟转专业学生复试(复试方案由各系自定并上报教务处),审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12月1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3.结果公布。12月14日—16日,教务处将对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报请学校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4.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为保持各专业发展的稳定性及不影响教学质量,原则上各系之间转专业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总数的3%。
四、学费问题
转专业学生按转入的专业年级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收取,以实际就读年限计算。
五、其他事宜
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六、请各系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工作方案,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转专业工作,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附件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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