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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3年05月27日 21: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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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

 

 

豫文明[2013]6

关于全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2年以来,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部署和中央文明委的要求,我省在部分重点行业和全国文明城市郑州市、洛阳市率先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积极进展。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战略任务。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动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更大成效,中央文明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意见》,为了把中央文明委的《意见》贯彻落实好,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诚信中原,大力实施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群众自我教育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解决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总体目标是,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三个重点,深化道德教育,强化集中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基本原则是,重在建设、正面引导,把道德教育贯穿全过程,着力激发道德自觉;找准突出问题,坚持多措并举,集中进行整治;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法规制度,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二、着力做好的重点工作

以全省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工程为总载体,坚持教育引导、实践活动、制度建设相结合,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为目标,切实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积极实施文明引导行动,大力开展道德实践,不断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强力推进诚信建设,着力培育中原人文精神和良好道德风尚。

1、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按照省里制定标准,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建好用好“道德讲堂”,讲述道德故事、展示道德力量、激发道德自觉。组织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进入道德讲堂,引导他们用道德良心做产品。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运用通俗读本、文艺作品、论坛讲座等方式,传播道德理念,培育良好风尚。通过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引导人们从一言一行做起,知荣明耻,遵德守礼。

2、实施文明引导行动。重点实施四项行动:一是“文明餐桌行动”。组织对餐馆、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进行文明餐桌培训,开展节约用餐温馨提示活动,引导人们就餐不剩饭菜,营造节俭惜福、文明用餐良好氛围。二是“文明交通行动”。依托文明单位和大中学校等,组成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在城市主要交通路口高峰时段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人们行路驾车不闯红灯,相互礼让。三是“文明旅游行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景区活动,切实搞好景区建设、景区管理,引导人们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环境。四是“网络文明行动”。建好用好网络宣传阵地,切实加强官方微博建设,建设一批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引导人们文明上网,不信谣传谣。

3、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在党政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修身立德、勤政廉政,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在全省公共场所、窗口行业和社区创建一批“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组织动员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等,广泛开展文化志愿、平安志愿、全民健身、助残助老等多种“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做到街头有“流动的红帽”、窗口有“温暖的微笑”、社区有“可以信赖的依靠”。在学校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养成良好道德习惯。在文艺界开展做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活动,发挥文艺工作者在培育社会正风正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窗口单位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引导从业人员热情、周到、诚信服务。在企业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突出抓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把良好职业道德贯穿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

4、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明确责任,综合治理。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规劝、警示惩戒,引导人们恪守公德。对行业不正之风,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切实解决问题。对食品药品行业中存在的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不法行为。实施有效管理整治,要抓紧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建立完善社会征信系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使失信者在升学、就业、信贷、生产经营、个人消费等环节受到制约,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

5、开展道德评议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食品药品企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评估道德状况,督促解决突出问题。发挥“道德评议会”、“移风易俗理事会”等民间舆论场所作用,劝导约束失德败德行为。运用行风热线、公众信箱、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形成有力的社会监督。

6、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各类媒体要大力弘扬正风正气,大力宣传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普及道德行为规范。对失德行为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防止片面渲染、不当炒作、误导公众。办好道德建设专题专栏,宣传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进展情况和成功经验,促进活动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作出部署,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提出本地区本行业教育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2、加强统筹协调。省文明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推进教育治理活动。日常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牵头,教育厅、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卫生厅、国资委、工商局、质检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旅游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郑州铁路局等省文明委成员单位以及省工信厅、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省政府纠风办等单位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文明委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搞好分内的教育和治理工作。

3、强化工作措施。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处长为联络员,负责信息联络、工作交流、活动检查等。建立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督查,并把督查情况向全省通报。进行行风评议,年终对相关部门和行业进行行风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

4、搞好机制建设。把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纳入社会管理,加强重大政策的道德影响评估,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法律制度环境。把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作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要走在活动前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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