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中专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年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我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中、高职毕业生;
三、推荐名额
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我校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我校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各院(系)具体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
(3)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
3.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的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颁发的荣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2%名额限制。
(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中的“基本条件”和“优先条件”。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确保个人申请材料真实无虚假。
2.班级推荐。班级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院系推荐的人选对象,辅导员须对申请人资质审核把关,确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
3.院(系)推荐。各院(系)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各院(系)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之前,应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学校审核。学生处负责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后,将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报学院研究确定后,将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表彰。
5.已获得河南省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河南省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称号等相关情况的,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证书。
(二)报送要求
1.相关表格填写。各院(系)组织推荐对象需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见附件2)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见附件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见附件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6)由各院(系)填写上报。
2.典型事迹遴选。各院(系)在报送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时,需同时报送1名河南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材料,学校将对优秀毕业生事迹进行宣传。
3.申报材料报送。请以院(系)为单位于5月10日12: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附件2至附件6,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韩委轩老师处(厚德楼113室),同时将附件3、附件5及附件6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1490564184@qq.com。直接推荐人员需在材料中注明,并提供表彰文件、荣誉证书或媒体报道扫描件等相应支撑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六、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政策:
1.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由我校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院(系)实际,制定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扩大宣传影响。各院(系)须在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对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优秀毕业生宣传内容,包含:优秀毕业生姓名、院系、专业、生活照、人生信条、优秀事迹材料等,请在5月30日前在各院(系)公众号进行专题宣传,同时将公众号文章推送至学生处韩委轩老师处。
3.抓实优质推介。针对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
4.强化责任监督。为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学生处将最终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以上,学校纪委全程监督评选过程,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联 系 人:夏超 0371-53380385(监督电话)
附件:1.2025年优秀毕业生指标分配明细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word)
3.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Excel)
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word)
5.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Excel)
6.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word)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