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掌握我校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级各类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和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
(一)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结合寒假线上线下家访以及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消费、师生反馈等情况,对目前所有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及困难等级进行复查。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学生主动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休学、退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取消困难生资格。
(二)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未进行困难认定,近期因突发意外、突发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班级或年级认定小组,申请重新认定。
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组对各班级或年级认定小组提交的复查与认定结果进行认真复核。复核结果(附件1)须在本学院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
对获得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和退役复(入)学学生(士兵)的资助资格进行复核。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取消或停止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1、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并受到学校处分者;
3、退学、转学、休学、开除学籍者;
4、存在不当消费行为者;
5、其他符合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的情况。
三、重点帮扶对象动态调整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结合当前心理重点关爱、学业预警和就业困难学生名单,动态调整本学院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名单更新,同时做好重点帮扶对象的精准资助和相关帮扶工作。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和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学生处将对各二级学院本次资格复查工作,特别是新认定困难资格的学生、上调困难等级的学生、复查工作程序等进行重点监督与管理。对于公示期间师生反应强烈、有异议的特殊困难学生,将进行全方位复核与调查。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其困难生资格;情节严重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文件开展工作,于2026年5月25日前完成资格复查、公示、材料整理等全部工作,确保此次工作高质量完成。
附件:1.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和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结果公示模板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复查和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
结果公示模板
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和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经班级或年级认定小组审查,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和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结果公示如下:(详细名单附后)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情况
二、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调整情况
复查结果将在学院内X月X日至X月X日进行公示X个工作日,广大师生对本次复查结果如有异议,请在X月X日X点之前报学院资助工作组(地点: )。
学生处学籍资助管理科电话:0371-55261803
学院资助工作组电话:
XXXX学院(章)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