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郑财院202530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将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兼顾,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统一,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衔接。

二、认定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开支的我校全日制专科生,拟申办2026-2027学年国家和学校资助的在籍在校学生。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

三、 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各二级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学生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附件1《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1)和附件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同时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扫描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资助在线二维码)提交困难认定申请。

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已有的反映近期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无需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政府等单位开具相关的贫困证明。学生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学生及监护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承担责任。2025-2026学年已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重新申报。

3.小组评议。年级(专业或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核实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电子信息,按照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认定原则及依据要求,采用线上家访、走访宿舍、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根据量化评估结果,确定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相应等级,报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

4.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汇总本学院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名单和等级,比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12类重点关注困难学生名单,结合访谈、电话调查等方法确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5.学院公示。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以及监督电话或邮箱信息,必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删除信息。

6.信息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要将评议小组成员名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PDF版本)、公示网页链接、线下公示照片等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籍资助管理科。

7.学校审核。学生处学籍资助管理科负责审核汇总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认定结果,最终确定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

8.学校公示。学生处学籍资助管理科公示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困难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结果的异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五、时间安排

(一)95日至96日,学生基本信息完善及审核。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完善个人详细信息,并完成信息审核。

(二)97日至917日,各二级学院认定及公示。各二级学院应在917日前完成认定和公示工作。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各二级学院同时将相关材料归档并报送学生处学籍资助管理科。

(三)918日至924日,学校审核及公示。学生处学籍资助管理科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认定材料,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认定结果。

六、其他相关工作

(一)20259月以后转专业、转班级、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提出变更申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审核确认。2025年已完善信息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更新发生变更的信息(如政治面貌等)。

(二)根据工作需要,各二级学院可在院系管理员权限下为每位辅导员设置账号。账号由专人负责,严禁转借或共用,人员岗位变动须及时完成账号调整、注销。具体操作办法为: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人员管理—辅导员—新增—完善个人信息—设置默认密码—点击确认。

七、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各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告知学生申请时间、流程和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有异议的学生,要认真研究处理,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学校将视情节作出处理,直至取消认定等级、追回资助资金等。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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