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服兵役学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现就我校2026-2027学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后复学或者入学的我校专科生。

二、资助方式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和减免。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本次申报的是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国际助学金。

注意: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没有补报机会,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作主动放弃。

四、办理流程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此表适用于在校生和毕业生入伍(包括直招士官)使用。提交材料:申请表一份正反面打印(需加盖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学校财务处公章)、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郑州银行卡复印件(或者委托书一份)。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此表适用于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学生申请学费减免使用。提交材料:申请表一份(需加盖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校财务处公章)、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郑州银行卡复印件。

2.学校学籍资助管理科审核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信息,并将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3.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4.审批通过后,学校学籍资助管理科按要求为学生办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事宜。

四、时间安排

2026年9月30日12:00前,各二级学院将申请材料(盖章齐全)、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报送登记表(附件1)交至学生处学籍资助管理科。

五、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审核准确性,全国资助系统已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系统对接并上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核验模块,学校通过核验模块验证。已在退役军人事务部建档立卡但核验不通过的学生,可自愿向学校申请并由学校在系统提起申诉。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按照复学后的年度进行减免,要求学生学籍状态正常。

为避免学生申请材料遗失等情况发生,请各二级学院提醒相应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每年九月份集中办理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等待下一年与下一批共同办理。


附件: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报送登记表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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