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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    作者:    来源:     点击:154 次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郑财院〔2022151号)文件精神,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我院2023年新生转专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1.及时通知传达。即日起请各院系及时通知部门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关于开展2023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按时递交申请1215日前,自愿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须根据本通知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附件1),向所在院系递交《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3.拟定考核方案。学生所在院系审批推荐,接收院系拟定审核方案。12月11日-12月15日,拟转专业学生所在院系请根据实际情况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上填写意见。接收院系拟定转专业审核方案,方案由各院系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自行拟定,各部门将考核方案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院系拟推荐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210办公室,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word版)发至zzscsjwc@163.com。

4.考核拟转专业学生。1218日-1219日,接收院系根据接收学生数量和申请学生的情况,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1220-1222日接收院系公示考试结果,1225日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附件3(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教务处210办公室,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word版)附件3发至zzscsjwc@163.com

5.拟转专业学生结果公布。1226日—1228日,教务处将对批准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报请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正式发布文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二、学费问题

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的专业入学时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提醒学生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学生一旦被录取,其学籍将由学院统一予以变更,学院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3.请各院系严格落实《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组织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各部门在开展转专业工作时若遇到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宋景旗老师,内线电话8210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

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

3.院系拟推荐/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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