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加强党对系部工作的领导,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实现系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信息技术系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参与决策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原则和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先”原则,坚持民主平等合理原则。
二、参与决策的组织机构
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组成:党支部书记及全体支部委员
三、参与决策的内容
1、系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会议、文件精神的措施和方案;
2、系部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3、制订和修改系部章程、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等
4、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教职工聘任、奖惩制度,工资分配方案、福利条例等。
5、系部的重大经济活动: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等。
6、招生计划;
7、涉及学生重大奖惩的实施方案或处理意见等。
8、其他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
四、参与决策的形式
1、党组织定期听取系主任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党政领导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沟通协商;
3、党支部书记参加行政例会;
4、党政主要领导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5、讨论专项工作的党支委会(或扩大会)、党员大会;
6、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其它方式。
五、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1、决策前
(1)议题准备。系主任根据学院要求,经与党支部书记个别酝酿,结合系部实际情况,提出解决系部重大事项的初步设想或方案。
(2)调查研究。党组织协同行政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凡涉及系部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的重大事项,事先需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与决策有关的实际情况,掌握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掌握不同意见的反映,获取可靠的数据等。
(3)完善方案。党支部书记与系部行政领导综合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决策方案。
2、决策中
(1)酝酿讨论。系主任主持召开系部中层会议,并由系主任或有关负责人对决策方案做出说明。党支部书记陈述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对议题、方案和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充分发表意见。
(2)逐项表决。系主任视会议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一致时,可进行表决;综合意见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讨论意见严重分歧,党支部书记可建议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后再择机召开系部中层会议讨论做出决策。如果仍不能形成决策意见,党组织有责任向学院党委、领导汇报。
(3)实施监督。在系部职权之外的重大事项,经系部中层会决定后还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属于党组织决定的,由党组织下达;属于行政决定的,由行政下达。
(4)形成会议纪要。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制度,对所研究的重大事项决策,形成纪要存档备查。
3、决策后
(1)宣传发动。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后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工作,将决策实施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及时向教职员工进行宣传解释,为决策的顺利实施提供思想上、组织上、舆论上的保证。
(2)发挥作用。重大事项决策后,系主任负责实施,党组织要积极动员党员、骨干起模范带头作用,克服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
(3)总结经验。党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收集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民情民意,并及时向系部行政反馈,矫正偏差,减少失误,提高实效。
4、对不同类别的事项,系部领导核心充分酝酿达成共识后,在党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并形成意见或建议;凡涉及系部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事项,还应提交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并形成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
六、本制度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信息技术系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