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提供系列的人事管理服务。既负责保管人事关系档案,办理转正定级,考评技术职称、调整档案工资,核定工龄,认证身份,考研、出国(境)政审,接转党团组织关系,也负责办理养老保险、五大毕业生录(聘)用手续、接纳家庭生活基础不在市区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关系落户。
哪些人可以参加人事代理?
1、外资、乡镇、街道、民营、私营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2、到非公有制单位工作、自谋职业、到外地应聘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和军队转业干部及毕业生。
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解聘人员。
4、外国驻唐机构的中方雇员和外地驻唐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5、升学深造、出国留学的在职人员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6、其他流动人员。
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参加人事代理手续简便,随到随办。具体手续是:在职人员凭调动手续(由所在单位填写市内干部商调表,通过人事调配部门办理)或辞职手续(到市人才中心领取辞职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后交市人才中心办理,参加人事代理后连续计算工龄,保持原有的干部身份);
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生分配部门开据的报到证毕业生凭毕业证与我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协议书。终止人事代理关系的人员其人事关系档案按调转规定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包括全员人事代理和部分人事代理。
代理费用如何交纳?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管理费。社会保险的险种和缴纳金额按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哪些部门可办理人事代理业务?
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工作。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务)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从事人事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