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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年第一学期公选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责任编辑:李兆芃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公选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公选课申报工作将于本学期第13周周一至周四(5月11日-5月14日)期间进行。

一、 申报课程

1.专业性公选课,各院(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组织教师申报。

2.限定性公选课,申报人根据《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对指定门类课程进行申报。

3.公共选修课,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和特长自由申报。

每位教师原则上仅限申报一门线下选修课程,按照《管理办法》统一填写附件1。开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12节,开课地点参照附件3。所有公选课每周上1次课,每次2学时。

二、课程开设对象

2019级全体高职学生。

三、资质条件

申报人须具备开课资质条件,并在附件1中备注资质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证书、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或相关能力证明等),提交任意一项即可。

四、试讲

首次开设的课程任课教师和首次担任公选课的教师须参加试讲,试讲名单教务处将于申报结束后通知。

受疫情影响,本次试讲采取录播方式进行,参加试讲的教师录制一段不超过8分钟的说课视频(请统一为mp4格式),于第14周周日(5月17日)24:00前,将视频文件标注“课程名+教师名”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迟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试讲分为三个部分(共8分钟):

1.教师自我介绍(1分钟左右);

2.课程描述(课程介绍、课程大纲、教学计划)(2分钟左右);

3.说课(任选申报课程中的一节进行说课)(不超过5分钟)。

五、材料提交

1.本次申报文件仅提供报电子版,附件1(含免冠1寸近照)和资质证明(提供1份扫描件)

2.报送时间:5月11日8点—5月14日16点

3.报送方式:

专业性选修课、限定性选修课申报表、资质证明发送邮箱(统一命名“课程名+教师名”):754697493@ qq.com

公共选修课申报表、资质证明、试讲视频发送邮箱(统一命名“课程名+教师名”):552108832@qq.com

教务处

2020年4月2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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