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院〔2022〕149号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按照《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学院实际情况,坚持发展导向和问题导向并重,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命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实践检验、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过程管理质量,培育一批学院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工作
(一)选题范围
结合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专业特色,自选题目申报。
(二)立项类别及数量
立项类别分为高等职业教育类、思政课、就业创业指导类三个类别,其中高等职业教育类10项、思政课类3项、就业创业指导类3项。
(三)立项条件
1.研究内容要围绕我院教育教学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申报人员自身工作实际和专长,提出可行解决办法,突出应用研究,支持和鼓励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研究。支持持续、深入的贯通式研究,鼓励结合教育教学实践的实证研究。
2.已列入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承担校级、省级教改项目但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项目主持人应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包括研究的方案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实践应用等工作。
(3)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每个项目参与研究人员限5人(含主持人)。参与研究人员不得同时参与超过2个项目。
5.支持和鼓励跨院(系)部联合申报,促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学习。
6.同等条件下,2020、2021年荣获“学院最受学生欢迎教师”、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指导教师优先立项。
(四)申报要求与程序
1.各部门积极组织、鼓励本部门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项目申报人员提供条件支持。
2.各部门认真审查部门教师申报项目,初步筛选后推荐至学院,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3.申报人填写《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各部门统一将《立项申请书》《立项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加盖部门公章)于2022年9月20日前送至厚德楼212室(内线电话:821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zscsjwc@163.com.
三、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及条件
结项范围:2021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申报结项的基本条件:所有立项项目结项时,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附属材料。研究报告应反映我院教育教学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质量产生明显效果。附属材料包括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较高的专著、教材、教案、发表的论文等,附属材料应是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取得的研究成果。
正式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应独家标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等)。
申请结项项目的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二)结项评审
结项评审按照《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评选1-2个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将获得5000元项目奖励。
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等发表,或国家媒体进行报道的,作为重点推优项目。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优先推荐。
学院将优先推荐优秀项目至河南省教育厅,参加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
(三)结项材料报送
以部门为单位将结项申请人发表的相关论文(期刊封面、含文章的目录页及文章第一页)、研究主体报告、《结项汇总表》(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纸质材料一份,于2022年9月20日前送至厚德楼212室,电子版发至zzscsjwc@163.com。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
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