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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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考试流程

发布时间:2018-05-11     责任编辑: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的考务管理、流程及组织工作至关重要。

课程考核方式由学期末教务处发布新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确定教学计划及下学期课程考核方式。

一、命题

1.命题工作由院系部主任负责组织。凡建立题库的课程一律自题库组题,没有题库者可指定有命题经验的教师命题。命题应遵循教考分离的原则。每门课程应命份量相当的两套试题(即AB卷),并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每套试卷满分为100分,题量一般情况下为90分钟。

 2.试卷卷面格式一律采用教务处提供的模板。试题命好后,必须对试卷的内容、分数以及文字表达和格式等进行认真校对,经院系部主任及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命题审批表》,连同试卷一起最迟于考试前一周交教务处统一印刷、封装。试卷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电子稿必须以U盘形式当面交教务处,不得采取邮件等形式提交。

 3.考试可采取开卷或闭卷等多种形式。各院系部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提出考试方式,学期初制定教学进度计划时体现出来。学校支持开展课程考试方式和内容改革的尝试,大力提倡形成性考核。

二、试卷管理

1.试卷保管实行组织考试负责制。由学院组织的统考课程,试卷由学院教务处保管,由院系组织的统考及随堂考试课程,试卷由各院系保管。试卷保管时间至少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2.考前试卷印刷、分装和密封后,统一存放在教务处,在考试当天分发给各考场监考人员。

3.对需要草稿纸的考试科目,相关院系要提前说明,教务处在发放试卷时附上草稿纸。

4.试卷属于教学绝密文件,任何接触试卷人员必须严守秘密,如出现泄露,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当事人以严肃处理。

三、考试安排与监考

1.考试期间所有教室一律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学院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要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进行,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院系自行安排。需教务处协调的,可向教务处说明。

2.各院系应于考试前一周将本院系考试日程安排交教务处备案,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安排。

3.期末考试监考人员的选派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落实。一旦确定监考名单,不得随意更改。

四、试卷密封与评卷

1.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收缴试卷时当场密封,各院系要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及时组织教师批改试卷,批改时不得拆封试卷。

2.评卷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讲教师等组成的评卷组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集中流水评阅,总分合计并复查后方可拆封登录学生成绩。

3.每课程学院高职统考试卷均需填写《试卷分析报告》,经教研室主任、院系部负责人签字后,随试卷一起交教务处归档保存。

五、成绩登录与报送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录,正方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由任课教师完成,登录完毕,务必打印成绩单,并由院系主任签字后,在放假前统一交教务处备案。

六、补考安排
     
补考安排一般在下学期第2-3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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