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获奖的优秀教学成果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对体现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能够产生明显成效的优秀教学成果,省教育厅将通过在职业教育相关期刊发表、在职成教网站开设专栏以及结集出版等方式在全省组织推广。对获奖的特别优秀的校本课程教材,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列入省编规划教材或省实验教材编写规划,著作权人应无偿将参评成果的出版权利授予省教育厅指定出版机构,并允许出版机构对成果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编辑出版。已经正式出版的成果可以参评,也可以再次出版,但再次出版须由著作权人取得原出版机构的授权。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初版稿酬等权利。著作权人参评即视同接受上述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