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限额。省教育厅依照学校层次结构、教学改革成效、教师队伍数量、上届教学成果获奖等情况,将申报限额(不含省级重大项目)下达各高校(见附件2)。获得上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校适当增加申报名额。省级重点项目数量不超过申报限额的30%。校级领导主持的申报项目不超过限额的30%,教学一线教师(不含中层副职以上)主持的申报项目不低于限额的40%。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或参与1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