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作为我院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保持场馆内部及周边区域的整洁、卫生意义重大。为了更好地维护学院形象、配合精神文明建设与完善校园环境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与人文环境,不断提高校园文化品味,营造美观洁净、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体育艺术系办公室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体育场馆指包括但不限于体育馆、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场地、设施;
2.体育场馆及周边区域所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的横幅、标语、彩旗、广告、海报、喷绘等宣传品的悬挂、张贴,均纳入体育艺术系办公室管理范畴;
3.举行活动确需悬挂横幅的单位或个人,需向体育艺术系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悬挂。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上述范围悬挂横幅标语;
4.横幅标语的内容应健康向上,制作和悬挂应符合要求,规范统一,幅面大小要与悬挂空间相协调,原则上不得悬挂涉及商业广告的横幅标语;
5.严禁悬挂反动、淫秽、邪教等违反法律和道德内容的横幅标语;
6.横幅标语用语准确,用字规范,无语法错误;
7.悬挂方式规范、端正,不得利用校园树木悬挂横幅标语;
8.横幅标语悬挂期间,使用单位要保持横幅标语的完好性,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及时撤除,保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天;
9.悬挂横幅标语时应使用布条、扎丝、扎带等易清除材料进行固定,不得使用透明胶带、双面胶带等材料进行固定,一经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透明胶带、双面胶带进行固定的,责令相关单位负责人或个人进行清理,直至恢复原貌。
体育艺术系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