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区域为我院教职工及专项训练队开展体育活动的场所,凡进入健身区域活动者,应遵守相关要求,服从管理。进入健身区域的个人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进入健身区域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禁止穿着对场地有害的鞋类。
2、严禁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有色含糖饮料、易燃易爆物品和宠物进入场内。
3、请爱护健身设施及物品,活动结束请关闭电源,器材放回原位,按照器材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健身运动开始前,请先做热身运动,然后缓慢地增加运动量而进入特定的健身训练。
5、适当的练习,切勿逞强导致力竭或过度疲劳。
6、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7、各训练队使用健身器材时必须有教练在场。
6、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不宜进行剧烈运动锻炼的人员禁止入内,如出现安全事故场地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7、场地保养维护期禁止使用。
8、健身区域禁止晾晒被褥及衣物,禁止张贴各类广告。
体育部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