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为我院教职工及专项训练队开展体育活动的场所,凡进入体育馆活动者,应遵守相关要求,服从管理。进入体育馆的个人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进入体育馆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禁止穿着对场地有害的鞋类。
2、严禁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有色含糖饮料、易燃易爆物品和宠物进入场内。
3、服从管理员的管理,爱护体育馆内的设施、器材和其它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
4、在体育馆内开展大型活动需向有关领导做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5、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6、各训练队馆内训练时必须有教练在场。
7、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不宜进行剧烈运动锻炼的人员禁止入内,如出现安全事故场地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8、场地保养维护期禁止使用。
9、体育馆禁止晾晒被褥及衣物,禁止张贴各类广告。
体育部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