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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9-11-18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要求,确保学院单招考试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教务处特制订单招考试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单独招生考试是以突出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的一种考试。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测评试题由我院自主命题。

二、考试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单招考试工作小组

为保证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成立学院单招考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考试工作的总体布置、组织协调、考务管理与实施,并制定各项工作要求。

组长:副院长郭建军、施长春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李延玲、招生就业处处长李国贤

成员:周艳丽、董茂、郭丽湘、沙晓漫、杜凯

考试工作小组下分5个工作组:考务组、命题组、纪检监察组、保卫保障组、考试巡视组

(二)考试工作小组职责

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人员,要求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纪律性、业务水平高,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1.考务组。组织考前各项考务准备工作,考场布置,负责监考及考务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组织职业能力测评考核,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2.命题组。选拔命题人员、命题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及命题过程中突发问题的处理,命题人员培训,组织职业能力测评考核集中命题工作,阅卷及登分工作,以及确保命题和阅卷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3.纪检监察组。命题环节保密工作监督,试卷运送及保管保密工作监督,职业能力测评考核过程监督,阅卷期间保密工作监督,核分、登分工作监督,各小组工作程序监督等。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4.保卫保障组。命题期间教师及试题安全保卫警戒工作,试卷运输及存放安全保卫工作,考试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车辆疏导工作,考试区域安全警戒工作,家长休息室的引导和保障工作,校园及考场环境卫生、电力保障、大门准时开启及时锁闭,电脑设备维护、网络保障等工作。

5.考试巡视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正副处长参与。负责考试期间的巡视与监督工作。

考核科目与考核办法

1.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评

2.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

3.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4.试卷分值:200分。

5. 试卷题型:单项选择(40题,共40分),多项选择(30题,共60分),个人表现部分(10题,共 20分),资料分析 (10题,共20分),情景题(3题,共60分)。

四、命题的实施

(一)命题实施

考试前15天确定命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题目形式、题量大小及内容要求完全对等的两套试卷(含答案及评分标准),供考务办公室随机抽取。命题人员隔离期间由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同外界联络,紧急情况由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

(二)试卷印制

考试前三天完成试卷印制工作。试卷在印制过程中由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采取严格的安保措施,所有工作人员应进行警戒隔离,不得随意与外界进行联络。

(三)试卷运输和密存

开考前24小时学校派专车将试卷从印制点接运至保密室进行密存。保密室高清监控摄像装备保证全天工作,并安排2名安保人员昼夜值岗。

五、考试实施

(一)监考人员

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监考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

6个考场设立1名流动监考员,负责对监考人员的工作监督以及考场周边环境的监视,确保考试运行平稳有序。

(二)考场安排

考场集中分布在四号教学楼标准化考场。考场布置按照考试规定要求进行,并在开考前12小时完成封闭清场。

(三)考务会议

考试前一周内,在考务办公室召开考务工作会议,教学主管领导、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

(四)考试警戒

考场封闭清场后考区进入警戒状态,设置明显警界标识,安保人员警戒巡视。进入警界区内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考试专用标识,方可通行。

六、阅卷登分

阅卷采用阅卷人员集中封闭式阅卷方式。阅卷人员工作期间实施警戒隔离,试卷批阅过程由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阅卷期间人员全程封闭。阅卷时,所有阅卷人员在场,当场拆封试卷袋,按科目组织阅卷。阅卷人员各自负责本科目阅卷、核分。试卷批阅结束后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统计和登录分数。

七、监督举报

严格落实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公开、自愿报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规范运作”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试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371—61701131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9111


附件一:  

监考人员守则

1.所有监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监考人员承诺书》。

2.监考人员按时参加监考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定履行监考职责,如实记录考试情况。

3.监考期间不迟到早退,不擅自串离岗位,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玩忽职守,不徇私舞弊。

4.到达考场后,检查桌面及抽屉是否有相关资料、提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并统一放到指定位置。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橡皮外,其他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5.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15分钟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若遇特殊情况,须监考人员陪同。

6.考试前5分钟发放试卷,开考哨声发起后开始考试。

7.考试期间再次核对考生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检查姓名等信息是否与该生试卷上填写的信息相符合,杜绝替考现象。对缺考考生,监考教师应在《考场记录单》上作好记录。

8.考试期间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维持考场纪律,禁止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如发现考生舞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通知流动监考,及时收缴相关作弊材料,做好记录,考试完毕再做统一处理。

9.监考教师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终止前15分钟根据哨声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哨声发出后,要求考生立即把答题卡、试卷反扣在桌面上,指示考生依次退出考场,严禁自行延长考试时间。

10.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分别将答题卡、试卷、演草纸,清点无误后按照考生名单顺序装入试卷袋,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并与试卷袋、监考牌及考生名单一起交回考务办公室。

11.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风考纪。两名监考教师务必前、后分开,严禁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12.试卷封装需在考务办公室,经考务人员检查后,由监考人员封装,封装时务必认真负责。

13.考试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附件二:

监考人员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本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

一、按时参加监考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

二、监考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考试规定,履行监考职责,如实记录考试情况。

三、不擅自串岗、离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四、不擅自将试题、考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传递他人。

五、不玩忽职守发现学生违纪舞弊,立即制止,收缴有关违纪材料,直至查实处理。

六、不利用监考或考试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涂改、偷换考生答卷或考场原始记录材料,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七、遵守报备与回避制度,本人和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均没有报名参加此次考试。

八、不向外界或通过各种媒体、媒介透露任何与考试工作相关的信息;不使用微博、博客等网络方式发布与考试工作相关的信息。

违反上述承诺或因本人原因造成事故,愿接受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电话:

承诺时间         

 

附件三:

考生守则

1.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和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进场)到达考场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2.除必要的文具用品外,其它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课本、习题集、笔记、书报、作业、演草纸、小抄等)均不得带入考场。

3.考试期间不得随身携带手机,若发现有考试期间使用手机者视为作弊。

4.迟到半小时者,不得入场考试。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5.在考场保持肃静,独立答卷;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题;不准看书、笔记、文印资料;不准交换试卷等。否则,按作弊处理,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

6.拿到试卷后,查看本人试卷是否有缺页、印刷不完整等情况,并及时向监考老师反映。检查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座号等信息。无特殊情况,未经监考同意,一律不准擅离考场。

7考试过程中,如需借还文具(签字笔、橡皮等),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如演草纸不够可举手向监考老师索取。

8.考生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答题者,情节严重的按作弊处理。

9.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带上自己物品离开考场,未经监考老师许可,不得拖延。

  

附件四: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试卷命题保密协议

 

甲方:教务处                  乙方:              

单独招生考试是以突出素质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教育教学特色,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的一种考试。按照相关考试要求,制定以下试卷命题保密协议:

一、试卷类型

甲方委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命题要求完成题目形式、题量大小及内容要求完全对等的两套试卷(含答案及评分标准)。

二、命题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模板制作试卷(请到教务处拷取模板,字体字号参见模板)。

三、交题时间

双方协定交题时间为           日之前。

四、交题形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电子版试卷,试卷及设备必须当面上交。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校规定,按照考试特点,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出题。

2、甲方可以拟定所需试题要求或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下发给出题教师。

3、甲方对乙方上交的试题要尽到妥善保管保密义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照甲方的要求,根据考试特点,按时保质保量上交考试试题。

2、乙方必须保证所出试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

3、乙方必须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公正地评阅试卷、登录分数,不得徇私舞弊。

六、保密期限

从接到命题任务之日起,到该科目考试结束止。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过错造成试题内容泄漏,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或者使考试失去意义的,将按照严重教学事故论处,违反法律法规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方因自身过错造成试题内容泄漏,将按照严重教学事故论处,违反法律法规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件五: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命题审批登记表

命题院系

 

试卷名称

 

试卷页数

 

考试时长

120分钟

命题教师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试题校对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教研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院系负责人

审核意见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教务处

收到时间

 

教务处

审核意见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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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郑尉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