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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党的创新理论宣讲优秀案例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3 责任编辑:宣传部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党的创新理论宣讲优秀案例推荐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模式创新,引领示范力强。具备长期理论宣讲实践经验,构建起体系完备、机制健全的工作模式,配套形成可落地、可推广的培育与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实操样板,示范引领作用突出。

(二)形式多元,精准传播度高。创新宣讲形式与载体,针对不同受众实施分众化宣讲,融合文艺形式与特色体验模式,推动宣讲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同频共振转变,实现理论精准传播、深入人心。

(三)品牌鲜明,特色辨识度优。紧扣地方或行业特色,深挖本土优质资源与行业核心优势,精心策划实施特色宣讲项目,常态化开展宣讲活动,打造主题鲜明、内容优质、口碑良好的宣讲品牌。

(四)成效突出,社会影响力广。坚持正确导向,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上持续用力,精准精确、平实务实、突出实效,获广大师生认可,媒体报道广泛,社会影响力大。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写《2026年度党的创新理论宣讲优秀案例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需部门盖章),每个推荐的优秀案例均要准备优秀案例介绍材料、辅证材料及2篇能够突出优秀案例特色的宣讲稿。优秀案例介绍材料应从案例简介、主要做法、效果启示三个方面进行介绍;辅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活动照片、人员信息、相关新闻报道等;宣讲稿需标注讲稿作者及单位职务。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案例,并于4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dwxcb@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厚德楼514办公室。联系人:刘凤娟,内线:8514。

三、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宣传部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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