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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大学生网上接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责任编辑: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大学生网上接力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17〕20号)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我是中国好网民 传递青春正能量——大学生网上接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互联网,合理运用互联网,树立网络诚信理念,养成文明上网好习惯;增强大学生网络活动的法律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鼓励大学生积极传递正能量,弘扬网上主旋律,争做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好网民,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网络秩序更加规范。

二、活动主题

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四、活动内容

1.校内主题宣传

围绕“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的主题,制作宣传栏展板和条幅,组织学生进行签名仪式。

责任部门:宣传部 院团委

2.参与微博互动话题

在学校官方微博,发布微话题(#我是中国好网民 传递青春正能量#),并积极组织学生在官方微博上参与微讨论,表达大学生如何养成自觉文明上网的好习惯。

责任部门:有自建新媒体的部门

3.组织相关知识竞赛,开展网络文明教育,传播网络文明理念,倡导良好的校园网络文明道德风尚。

责任部门:院团委

4.及时记录整理资料,将开展过的活动制作为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引导大学生依法依规上网,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践行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

责任部门:各部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活动是推动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的一项战略工程,是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活动计划、方案,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载体。各部门要以“我是中国好网民,传递青春正能量”为总载体,巧妙设计,统筹安排,引导学生自愿参与活动。要贴近大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多用网络的方法开展活动,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人翁精神,积极传播网上正能量,筑牢网上网下同心圆。

3.及时总结。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将体现各自特色活动的图文及视频材料和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 (csdwxcb@163.com)。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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