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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报送《业务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8 责任编辑: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关于教师报送《业务档案》的通知

各院(系)部:

期末临近,为全面总结教学工作,请组织本部门全体教师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业务档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业务档案》)(表后均附有详细填写说明)。专任教师无论本学期上课与否,均须填写《业务档案》。

请教学秘书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命名为“**部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业务档案”,纸质版A4纸单页、正反打印,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加盖部门红章,于6月16日前交给教务处张雪丽老师,电子版发送至zzscsjwc@163.com。报送时,请一并附上《报送材料教师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业务档案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70608/20170608105943_4203.doc

2、报送材料教师名单汇总表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70608/20170608105952_8110.docx

教务处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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