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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校级2016—2017年度先进班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责任编辑: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树立学校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典范,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弘扬积极向上、努力学习、热爱集体的精神,形成良好的校风,现决定在我校学生中开展2016-2017学年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班级(中高职14、15、16级班级);

2.三好学生(中高职14、15、16级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中高职14、15、16级的学生干部);

4.优秀毕业生(14级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先进班级: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报名比例为:各院系班级总数的20%。

2.三好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年成绩在班内前十名,报名比例为:各院系14级、15级、16级人数的6%。

3.优秀学生干部:坚持原则,工作积极主动,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学年成绩在班内前十五名的学生干部,报名比例为:各院系在校学生干部人数的20%。

4.优秀毕业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报名比例为:各院系14级毕业生人数的5%。

三、评选名额分配

先进班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毕业生根据比例进行评选,其中涉及学生干部1人多职务只能核算1个系数。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所在院(系)审核并盖章,由学校批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优秀毕业生享受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的待遇。

2.各院系要根据本单位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须加盖院系公章,表式见附件2),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3.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开展此次评选工作,评选中务必实事求是,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的各项规定。

4.各院系在5月17日前按程序确定评选结果,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报学生处思想政治中心,统一组织公示和最终审核。

五、评选监督

1.辅导员、班主任要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采用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各层次的民主程序产生评选结果,各院系严格把关。

2.名单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同学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对各单位在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学生处将报请学校严肃处理。

希望各院系、各班级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以院系为单位按时把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处思想政治中心。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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