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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校园身边好人模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责任编辑: 来源:团委 浏览次数: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促进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和青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根据文明办关于推进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有关指导精神,我院团委决定举行“校园身边好人模范”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青年学生的精神文明素养为目的,以规范青年学生的行为为重点,广泛发动全院学生推荐身边好人模范,学习身边好人模范,在全院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提青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二、评选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生(需是共青团员)

三、评选标准

“身边好人模范”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 尊师爱校”六个类别。“身边好人模范”推荐评选应该依据基本条件和各类标准条件。

1.基本条件

共青团员,热爱祖国,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可优先。

2.各类别标准条件

助人为乐模范: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校园及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团干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突出成绩。

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尊师敬长。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尊师爱校模范:尊敬师长,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保护学校公共环境。

四、活动内容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以各院、系评议为主体原则。

1.宣传发动。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为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等,发动全院学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各院、系为单位推荐。各院、系要广泛组织开展“校园身边好人模范”活动,通过召开道德评议会、民主推荐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师生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高职以院、系为单位,推荐6—10名候选人;中职以年级为单位,推荐4—8名候选人。推荐身边好人模范需填写推荐表,提供2寸照片及生活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两张。材料报送到行政楼团委106办公室。

3.公示投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候选人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同时设立热线电话(18039666028),接受师生评议、监督。

4.综合审定。学院团委成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组。评选组根据候选人的道德事迹,在充分考察后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身边好人模范”若干名,并给予表彰。

五、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刘盘根

副组长:潘红 牛宝毅 来栋梁 郭建军 施长春

办公室主任:董昕

办公室成员:巴雅青 杨晓娜 张川 孙丽芹 王莉

王婧 封季媛 卢琦

六、活动时间

2017年4月7日至4月18日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学院各系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师生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对填报人的报名表、事迹材料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先进人物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典型形。

2.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校园网、标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传播到广大师生中去,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当好人”的良好氛围。

3.长效激励,引领风尚。学院要以评选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体制,切实做好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工作,当选的道德模范在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领良好道德风尚的建立。

共青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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