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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7-03-29 责任编辑: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等文件规定,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自2016年起分批分类开始启动,我院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17年3月参加第二批参保登记工作。

此次参保工作包括信息采集(单位信息、在职人员信息、退休人员信息)、参保登记(申请、审核认定入库),涉及133名在职在编人员、56名退休人员的信息登记、审核,现已全部完成入库工作。在职在编人员将自4月起核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退休人员自4月起改由社保基金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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