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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内物品出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责任编辑: 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关于规范校内物品出校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携带、运送校内物品出校的审查程序,加强财物安全管理,特作出如下规定:

部门在对校内物品进行处理时,如将物品携带或转移出校,须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物品出门证》(见附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再由保卫处盖章后放行。

相关人员携带物品出校时,应将上述《携带物品出门证》交予门岗保安,经其凭该出门证验看、核对无误,登记后方可运物品出校。

特此通知

附件:《出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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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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