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院〔2016〕76号
关于成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反邪教协会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为深入持续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加强反邪教理论研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反邪教协会(下简称“协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会的性质及工作任务
协会是由我院师生自愿组成的民间性、非营利性的校园社团组织,是学院开展反邪教斗争和反邪教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协会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以学院为主导、以教职工为支撑、由学生广泛参与的原则。协会的主管部门为党委宣传部。
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积极支持和参与学院反邪教工作。
2.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和抵御邪教的能力,挤压邪教的生存空间,营造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
3.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协会的组织优势、人才优势、智力优势,组织专家加强反邪教理论研究。
二、成立协会理事会
理事长: 刘盘根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理事长:潘 红 党委副书记
施长春 党委委员、副院长
理 事: 刘子印、李国贤、姚灵仙、陈勇、靳 伟、张 春、 南志光、石玫珑、董 昕、
孔继海、陈思、赵春磊、孙晓景
秘书长: 孔继海
联络员: 张川
三、主要职责
1.理事会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指导、检查协会工作;
(2)审议通过协会章程、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协会会长等主要干部人选;
(3)听取协会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4)为协会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和场所。
2.秘书长职责
(1)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及反邪教协会联盟的安排部署,结合学院实际,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指导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起草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定期向协会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4)负责协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5)筹备召开协会成立大会和换届大会;
(6)代表协会保持与省市反邪教协会的联系;
(7)负责协会活动经费的管理;
(8)参加省市有关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培训;
(9)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络员职责
在理事会和秘书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联络工作,传达院党委和理事会的安排部署,指导协会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特此通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