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现代教育与实训中心设备借用管理,我中心现制定设备借用管理制度。
一、 借用范围
借用中心设备是指学院(各系部、处室)会议或活动必须的专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会议专用笔记本电脑等。
二、 借用规范
1、上述专用设施设备仅限本学院教职工借用,不得借用后转他人。
2、使用人对所借的上述专用设施设备富有完全保管责任,如发生意外丢失或认为破损,均由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借用程序
1、需要使用上述专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填写《现代教育与实训中心专用设施设备借用登记表》。说明借用物品名称、用途、借用时间、拟归还时间等,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借出。
2、经中心主任同意后,使用人应与发放人共同确认所借用物品的瑕疵及完整性,备注说明并共同签字确认。
3、使用人借用完毕,由使用人和发放人共同确认借用物品的瑕疵及完整性,备注说明并签字确认归还。所归还设施设备全部入库管理。
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1、借用期限仅在一个学期内,不得超出一个学期。
2、借用物品的瑕疵及完整性认定,以使用人和发放人共同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为准,归还时凡未在书面记录之内的瑕疵、破损,均将被认为应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由现代教育与实训中心负责解释和补充。
现代教育与实训中心
201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