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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30 责任编辑: 来源:财务处 浏览次数: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办财【2016】25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我院定于2016年5月在全院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推动各部门之间建立相互配合、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引导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1、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引导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2、宣传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向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怎样识别非法集资,提高识别能力。

3、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二)宣传教育方式

1、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场、餐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海报、设置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

2、利用电子荧屏等媒介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3、通过飞信、微信等形式向教职工及学生发送远离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信息。

三、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活动,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我院成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刘盘根

副组长: 潘 红 来栋梁 牛宝毅 郭建军 施长春

成员: 张晓阳 姚灵仙 韩怀灿 王 琪 彭明强 李国贤 靳 伟

刘子印 李爱群 徐熠明 王亚斌 马俊涛 陈 勇 王玉刚

胡莉莉 刘文华 谢 彬 欧阳明 王思鹏 耿聪慧 南志光

石玫珑 喻 林 李延玲 孙 霞 田振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处处长张晓阳兼任,副主任由财务处副处长邓亚妹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蔡莉、黄惠卿、杨洁、李睿龙、吕兆辉、赵亚铮等人组成。办公室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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