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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9 责任编辑: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郑财院[2016]29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团委、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我校师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做到爱国与爱校、爱家、爱社会相统一,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全校师生的心中牢牢扎根,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豫教党〔2016〕25号)精神,结合实际,学院决定在全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内在要求,在我校师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学生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

二、活动内容与责任部门

(一)开展“母校我想对你说为母校建言献策”活动

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教学各个环节,把党的教育方针细化为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把爱国主义精神有机融入到各学科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把爱国主义教育与爱校、爱家、爱社会相结合,培养学生对学校、家庭、社会的良好感情,激发学生们的爱国主义热情。在我校13级高职毕业生中,开展“母校我想对你说—为母校建言献策“活动。以班会、座谈会、留言簿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增强毕业生对我校的感情认同,凝聚学生们爱校的共识,为母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责任部门:院团委 参与部门:各系

(二)开展“我爱祖国,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

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永恒主题。利用暑假时间,深入开展以“我爱祖国”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在高职、中职学生中,开展顶岗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匠人精神”。通过演讲的形式,培养对祖国、社会、家庭、学校的深厚感情,进一步激发学生们的爱国热情。

责任部门:教务处 参与部门:各系

(三)开展“我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

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示范培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落实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规划,完善学科评价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通过“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增强学生对中国梦的认知,引导学生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信念。

责任部门:学生处 参与部门:各系

(四)开展以“礼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深入落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课程,引导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通过成语英雄大赛、古典诗词朗诵比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们对汉字、成语的认知能力,规范学生语言文字的运用,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加强对学生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传统文化、弘扬传统文化的精神。

责任部门:基础部 参与部门:各系

(五)开展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设信息化条件下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以此为契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宣传周活动,向全校推广使用普通话,提高学生们的普通话水平,提升文明素养,构建文明校园。

责任部门:基础部 参与部门:各系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活动的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信息报道、活动总结等工作。

(二)及时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三)本次系列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除外)要在6月30日前结束。

特此通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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