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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红副书记在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03-25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深入开展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院党委副书记 潘红

(2016年3月24日)

2015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上级纪检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院党委及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密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及省教育厅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与监督并重,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发展,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成效。

一、2015年工作回顾

院党委坚持依法治校、廉洁从教,严明学院的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防线,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健全责任体系,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意识。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责任目标,分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分管领导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纪检监察处切实担当监督责任,积极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监督,呈现出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断加压,层层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教育宣传,筑牢思想防线

纪检监察处注重日常对教职工的教育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介,新方式,宣传廉政纪律和要求。在校园网纪检监察处主页上开设了“警钟长鸣”、“廉政文化”等专栏,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环境氛围;利用开展廉政文化专题道德讲堂、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举办法治知识竞赛等方式,“以案促教、以学促纪”;建立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预警机制,在每个重大节假日时间节点前,以文件、短信、校园网等不同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下发通知。通过编发《河南省教育系统警示录》,运用教育系统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例,提高党员干部的防范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长鸣。

通过提醒式、倡导式教育常态化,示范式、警示式教育震慑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确保了我院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严肃执行纪律,促进作风转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党和教育部依法治校、廉洁从教的决策部署,严明学院的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学院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规定,坚持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对重点处室关键岗位出具廉政风险告知书,进一步完善校内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及人财物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强对干部选任、人才引进、招生就业、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相关制度,旗帜鲜明地维护学院的组织纪律,严格组织程序。任课教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学院课堂教学、文化育人、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做到覆盖学院全体师生。

学院纪检监察处按照“三转”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改进监督方式,制定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突出问题治理责任落实和倒逼机制,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有力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持“依法治校、廉洁从教”,使全院教职工逐步形成了在思想上要纯洁、生活上要高尚、工作上要先进、管理上要原则的良好氛围,教职员工争做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的先锋模范,精诚协作、团结一致、敬业奉献,为开创我院新局面焕发了新的生机。

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有待进一步加强的工作:一是在个别教职工中还或多或少的存在重业务工作完成,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与己无关,没有真正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四风”问题表面上已经纠正,并没有彻底根除产生的土壤,还必须紧盯不能松懈;三是相对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学院纪检监察人员队伍较薄弱,还必须进一步加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我们要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要求,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始终保持“四个足够自信”(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中央和省委、市委看齐,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为学院良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挺纪律、严规矩,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原则,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为全体党员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划定了纪严于法的纪律底线,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我院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项学习。强化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干部师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党管意识形态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完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办法,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资助中的纪律关,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教育稳定。要在教学督导基础上建立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开展授课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在课堂教学中传播违法、有害观点的,严肃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在干部推荐测评中拉票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组织程序酝酿考察任免干部、违规进人等问题。

要开展好“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使我院广大干部职工铭记“四个必须”(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党的高尚道德情操)、“八条规范”(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追求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的良好风尚。对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动辄则咎。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

(二)压责任、建机制,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今年是省委确定的“主体责任深化年”,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4+4+2”(第一个“4”,指的是在基层,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基础制度;第二个“4”,指的是在县级以上机关,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四项基础制度;“2”,指的是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党建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我院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副职履行好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纪检监察处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建立结合实际、内容具体、责任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对教职员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三)聚焦主责、深化“三转”,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加强学院纪检监察处建设,着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积极改革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转变。按照“三转”要求,加强对已有制度的清理,加快监督制度的废改立,尽快构建起符合“三转”要求的监督制度体系,为深化“三转”提供监督实效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纪检监察处要防止监督工作的错位、越位、缺位。制定学校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防止“灯下黑”。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敢于亮剑,主动发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四)抓教育、重预防,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学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按照“抓教育,打基础;抓源头,重预防”的思路,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党风廉政建设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我院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齐头并进,锤炼我院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品质。

同时采用多途径、多方式宣传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组织廉政教育课堂,听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营造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廉洁教育、诚信教育贯穿于各个环节。重点加强学校校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指导监督、部门各负其责、教师严谨自律、学生和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学风建设体制机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已经颁布“军令状”,这是一项极其重大的战略任务。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我们要站在全面从严的高度,准确把握,强势开局,不走过场,不做虚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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