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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学生毕业设计的相关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6-04-06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为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确保毕业设计质量,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生毕业设计相关规定:

1.选好指导教师,加强指导力量

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是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关键,承担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各系需自行上报毕业设计教师人数,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5人。为保证学院教学质量及学生毕业设计质量,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一般由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专业教师担任,且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选题准备

各系应根据教学的要求和专业培养目标,由指导教师依据学生兴趣或实习报告等情况拟定题目。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变更,特殊情况要变更题目者,须经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及系主任批准,并上报教务处,以免造成毕业设计成绩录入的偏差。

3.毕业设计具体要求(依据毕业设计模版要求改进)

(1)毕业设计文本字数不少于4000字。

(2)毕业设计一律上交纸质版(A4幅面)。

(3)学生上交的毕业设计材料必须按照《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毕业设计》模版格式进行统一打印装订。

4.时间要求

(1)请各系于每年3月10日前上报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

(2)为顺利办理学生毕业相关事宜,毕业设计工作应在每年5月20日前完成。

5.指导教师酬金标准

指导教师辅导每位学生给与40元酬金。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6年3月10日

附件: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毕业设计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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