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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精神文明建设文字档案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 责任编辑: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精神文明建设文字档案材料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根据郑财院【2015】60号《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15年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其中“第五项”有关报送文字影像档案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1. 报送材料为2014年8月以来的创建档案资料,包括组织开展的创建活动和教研、文体方面的活动。要求图文并茂,做到有文字材料、有图片(主要指简讯报道方面)。

2.以上材料只要求送交电子版。排版要求为:A4打印纸,上下左右边距均为2.5厘米,题目小二黑体,正文宋体或仿宋小三(有些表格可例外),行间距1.5倍。

3.报送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地点:图书馆409房间。

4.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编辑到位,按时报送。凡未完整提供相关材料的,要限期补充,过期不报将给予通报批评。

5.联系电话:8851(内线)86507167(外线)

特此通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文明办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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