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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下设办事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3 责任编辑: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郑财院党【20158

中共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下设办事机构的通知

各党支(总支)部、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扎实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养,营造和谐文明的育人氛围,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经研究,学院决定在原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主任:刘盘根

副主任:潘红、来栋梁、牛宝毅、郭建军、施长春

委员:刘子印、韩怀灿、王琪、彭明强、杜瑞峰、张晓阳、李国贤、靳伟、姚灵仙、李爱群、徐熠明、王亚斌、马俊涛、陈勇、王玉刚、胡莉莉、刘文华、谢彬、欧阳明、王思鹏、耿聪慧、张春、南志光、喻林、石玫珑、李延玲、孙霞、田振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明委)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2.负责协调和指导院内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院精神文明宣传和教育工作。

3.负责协调和指导学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负责协调和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参与校园环境规划、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5.负责对学院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6.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工作的开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

7.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文明办),设在党委宣传部,在院党委和院文明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

二、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潘红(兼)

副主任:刘子印、韩怀灿、王琪、彭明强、李国贤、靳伟、王玉刚、姚灵仙、于瑜

成员:贾丽丽、薛现平、张筱砚、邵智、黄自强、赵碧漪、乔增辉、冯超凡、李保全、张雪丽、刘明月、张川、刘晋、田雅菲、张岚岚、孙长更、黄战功、魏永辉、李静、刘军丽、荆娅、卢琦、尹威、袁瑞娇

特此通知。

中共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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