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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8 责任编辑: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180

关于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团委、高职辅导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要求,我校定于12月1至7日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教育为主,宣传在先”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反邪教法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依法抵制邪教的意识,增强依法同邪教作斗争的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接受一次深刻的反邪教教育,在全校形成反邪教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普法日,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政策的法律依据和重要意义,普及反邪教的法律知识,揭露邪教的危害、践踏法律的丑恶罪行、反动本质和骗人伎俩,介绍依法识别抵御邪教、同邪教做斗争的知识等。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积极支持、参与反邪教工作。

三、主要形式

1、利用各种阵地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各部门要积极发挥校园网、校报、宣传栏、阅报栏、电子显示屏、QQ群、微博、手机等宣传舆论阵地作用,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播放反邪教宣传标语口号,发表反邪教专题文章。宣传教育所需要的资料可从中国反邪教网、凯风网、豫风网收集下载。

2、组织师生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宣传周期间,利用周二下午教职工理论学习、学生班会等组织师生学习反邪教法治知识,组织师生收看微电影《拯救》(可在“豫风网”和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下载),提高广大师生依法抵制邪教的意识。

3、开展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社会科学部组织开展校园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对基本宗教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大力普及反邪教法治知识。同时,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和身边的人和事进行宣传,及时释法析理,解疑释惑。

四、有关要求

宣传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连同活动图片,于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739149655@QQ.COM)。

电影《拯救》下载地址为:

在线影片:http://www.haedu.gov.cn/2014/12/01/1417422602523.html

下载视频:http://www.haedu.gov.cn/vod/zhengjiu.flv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3日

教办思政〔2014〕509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和我省工作部署,定于在12月1日至7日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教育为主,宣传在先”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反邪教法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依法抵制邪教的意识,增强依法同邪教作斗争的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接受一次深刻的反邪教教育,在全省形成反邪教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普法日,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政策的法律依据和重要意义,普及反邪教的法律知识,揭露邪教的危害、践踏法律的丑恶罪行、反动本质和骗人伎俩,介绍依法识别抵御邪教、同邪教做斗争的知识等。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积极支持、参与反邪教工作。

三、主要形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紧紧围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普法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力争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

(一)充分运用校报校刊、教育电台、电视台、校园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播放反邪教宣传标语口号,发表反邪教专题文章。宣传周期间,我省将在“豫风网”和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传微电影《拯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可下载后组织师生观看。

(二)充分发挥“一墙一窗”、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室)、“六五”普法宣传平台等阵地作用,结合当地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对基本宗教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大力普及反邪教法治知识。同时,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和身边的人和事进行宣传,及时释法析理,解疑释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为宣传周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和人员保障,有计划、有重点的搞好宣传周活动。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此次宣传周活动以学校、农村、城镇社区为重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基层学校和师生开展宣传。要在学校设立宣传栏或公益广告牌,印制一定数量的反邪教宣传单或挂图,使反邪教法治宣传深入到广大师生之中。宣传教育所需要的资料可从中国反邪教网、凯风网、豫风网收集下载。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宣传周结束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维稳办(联系电话:0371-69691077,E-mail:hnsjytszc@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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