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院[2014]35号
关于印发《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为坚决纠正教育事业发展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教人[2014]716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Ο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开展教育领域
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及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教育行业形象、制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严惩重处犯罪,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构建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刘盘根
副组长:刘宝继 潘 红 来栋梁 牛宝毅 谢玉华
成 员: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姚灵仙 刘子印
工作人员:李保全 董 婧
三、治理范围
学院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四、治理重点
(一)滥用行政权利干预职称评定问题。(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二)滥用行政权利干预科研经费使用问题。(责任处室:科研外事处、财务处)
(三)滥用行政权利干预招生名额分配问题。(责任处室:招生就业处)
(四)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问题。(责任处室:教务处)
(五)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问题。(责任处室:党政办、基建办、财务处、纪检监察处)
(六)利用职务插手招标采购问题。(责任处室:财务处、纪检监察处、各招标相关处室)
(七)教育乱收费问题。(责任处室:纪检监察处)
(八)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责任处室:教务处、各系部)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学院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提高全院教职工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认识,为专项治理奠定良好的活动氛围。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
学院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于9月13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报学院纪检监察处(纸质版交至图书馆楼4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lbq879120@163.com)。
(三)督查整改
在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自查基础上,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督导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走访、询问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检查。通过督查抽查,及时发现、通报和督促处理一批我院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专项治理的实效性、震慑力。
学院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在此阶段可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25日前向学院纪检监察处上报相关情况。
(四)总结评估
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活动中存在突出问题、顶风违纪的处室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活动组织不力、活动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依然强烈的处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并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做到从源头上铲除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纠正我院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治理,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教育行业形象、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学院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落实。
完善工作措施,做到统筹兼顾。要严肃纪律,教育引导我院广大干部职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对消极应付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院教职工积极自觉地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
坚持开门整改,提升活动成效。学院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及时向我院干部群众公开,我院设立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371-66727168),受理举报投诉。
二Ο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