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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郑财纪【2014】7号文件《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9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转发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

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郑财纪〔2014〕7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4〕11号)精神,结合市纪委补充通知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1.局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

2.以上范围含2011年7月1日后离职或退休的领导干部(由离退休干部处负责);

3.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

二、治理内容

1.2011年7月1日以来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情况。

2.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违规经商办企业是指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亲属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省、市纪委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局7月28日下午召开局务会进行安排部署,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通过媒体公布廉政账户,促使领导干部自觉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等。

(二)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检查,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通过上交单位或廉政账户等方式予以清退,并填写《个人承诺书》,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备查。各处室、单位负责组织监督干部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并自查自纠违规行为。

(三)线索梳理。局纪检监察室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线索;筛选、梳理中央巡视反馈和群众举报中涉及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问题线索。

(四)重点抽查。市纪委将协同有关部门分别组成核查组和检查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重点为市县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一把手”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检查重点为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和在检查中发现的与自查自纠情况有出入的线索。

(五)通报曝光。市纪委对核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促使部分党员、干部放弃侥幸心理,积极行动,主动整改。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对专项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问题较多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从7月28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五、有关要求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次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抓好落实,将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干部,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落实专项治理要求,严格对照治理内容,如实报告,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凡不如实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联系人:汪金华

联系电话:67181408

邮 箱:czjjcs@126.com

附件:1.个人承诺书

2.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

3.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

中共郑州市财政局纪委

2014年7月28日

郑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印发

附件1/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729/20140729151002_5425.doc

附件2/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729/20140729151014_6831.doc

附件3/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729/20140729151028_5893.doc

附件4填表说明/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729/20140729151139_01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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