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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严格限制在学院内吸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4 责任编辑: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关于严格限制在学院内吸烟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工会、团委:

为提高我院师生健康水平,营造清新校园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的行为风尚,根据中央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严格限制在学院内吸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充分认识严格限制吸烟的重要意义

吸烟和被动吸烟是导致各种疾病的危险因素,烟草危害已成为人类健康的第一大杀手。学院作为育人的重要场所,做好控烟禁烟工作既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要求,又是提高文明校园建设成效、优化育人环境的需要,责任意义重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严格限制吸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院控烟禁烟工作。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学院控烟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盘根

成 员:刘宝继 潘 红 来栋梁 牛宝毅 谢玉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来栋梁

成 员:党政办 宣传部 教务处 学生处 院医务室负责人 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纪检监察处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控烟禁烟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三、工作目标

(一)全院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院禁烟监督电话。全体师生员工要从自我做起,在院内重点区域,如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训室、会议室、图书馆、食堂等重要的公共场所要严格遵守禁烟规定,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二)学院统一设置室外吸烟区,并在吸烟区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

(三)学院内商店不得张贴与烟草相关的广告、宣传画等图文资料,不得向学生出售香烟。

(四)学院内除指定的吸烟区外,其它区域无吸烟者,非吸烟区无烟灰缸及其它烟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全员参与

各部门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手段,对教职员工、学生、外来人员,特别是吸烟人员进行烟草危害知识和严格限制吸烟知识的宣传。要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限制吸烟工作。

(二)领导带头,落实责任

各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禁烟,发挥好表率作用。通过自身的行动,教育、带动师生员工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积极倡导和帮助吸烟的师生职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建立机制,加强检查

建立严格限制吸烟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广泛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限制吸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限制吸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要进行查处通报。学院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学院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各处室、系部限制吸烟工作的检查。设立禁烟监督员,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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