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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师德主题案例评选和征文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7 责任编辑: 来源:科研外事处 浏览次数:

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师〔2014〕305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案例评选和征文比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为主题的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和征文演讲比赛,大力弘扬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学校在行动”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的相关要求

1.案例要求:案例要求真实、新颖、具可操作性、有借鉴价值,尤其要突出师德教育活动的创新性和有效性。字数3000-5000字,A4纸打印,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案例名称、参评单位及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格式参见附件)。

2.报送要求:各参加学校限报一件,请将案例整理后于5月20日前将纸制稿及电子稿报送至科研外事处。

三、“学习张伟,践行焦裕禄精神·教师在行动”师德微故事征文活动的相关要求

1.征文对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

2.征文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以教师自身经历的师德故事为主要内容,紧扣师德教育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实际,反映现实,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注重细节,字数不超过800字,A4纸打印;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作者所在学校通报,同时取消该地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格式参见附件)。

3.比赛办法:各高等学校师德征文由学校面向全校教职工征集并组织专家初审后,择优上报(每所高校上报征文不超过20篇)。

4.评审与奖励: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选送的论文进行评审,按照参赛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本次征文活动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因需要将材料统一邮寄到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请有意向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尽快申报,以免错过报送日期。

附件:师德师风优秀案例模板及征文要求

科研外事处

201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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