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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职成〔2014〕200号文件要求,2014年度河南省成人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成人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成人教育教学规律,成人教育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改革培养模式,深化课程改革,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完善教学管理,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教学质量评价检查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强化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明显成效的成果。
二、评选组织及奖项设置
1.河南省成人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由省教育厅负责评审和认定。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省教育厅成立成人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评审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
2.河南省成人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获奖的优秀教学成果由省教育厅公布并颁发证书。
三、报送要求
凡申报河南省成人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
1.申报人资格。申报人须是正在从事成人教育工作(含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2.省成人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实行主持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每个成果,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限6人以内(不含主持人)。各类形式的成果必须由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请和推荐。
3.申报成果形式。(1)通过鉴定的省级教改项目中的成人教育成果;(2)已公开出版的专著、工具书、调查报告、实验研究报告等;(3)通过省级以上教材编写委员会审定的成人教育教材;(4)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上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或在市级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研成果(论文不得申报)。
4.成果完成时限。成果完成或发表时间为2010年1月之后。
5.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者不再申报。
6.报送材料要求:《河南省成人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见附件)一式2份;通过鉴定的教改实验类成果报送结题报告、专家鉴定意见和结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专著、教材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交流的教研成果报送原件和被交流的证明材料各1份;项目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1份。
7.成果类别及编号:(1)农村成人教育;(2)社区教育;(3)职工教育(岗位培训);(4)成人高等教育;(5)成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改革;(6)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7)成人教育实验实习基地建设;(8)其他成人教育教学成果。
8.申报者须将申报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内,将《申评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于2014年9月2日前报送至科研外事处。
附件:河南省成人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书及汇总表
科研外事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