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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系晚自习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8-02    作者:    来源:     点击:10 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系学风建设,推进我系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增强学生自主学习意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信息技术系综合测评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晚自习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第6周至第18周,过程中如因学校、学院大型活动调整,另行通知。

具体日程安排:2023级每周一、三、四日。

二、出勤考核制度

1.晚自习时间为每晚1900分开始至20时30分结束,19:00分后进入教室记为迟到,20:30分前离开教室记为早退;各班负责考核的学生(学生会纪检部工作人员或班级学习委员/班长)记录迟到、早退人员,累计2次迟到或早退者记为缺席1次。

2.晚自习时间原则上不离开教室,如有特殊情况(辅导员或班主任等老师谈话、身体不适、上厕所等)需向班长或学习委员说明情况。

3.晚自习期间禁止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在教室安排与学习无关的事宜。

三、请假制度

晚自习实行上下课考勤和自习期间不定时考勤,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开好假条,假条需辅导员签字。如确实不能按时上交假条的,需在下一次晚自习前上交假条。未按期上交假条的,记为缺勤。

1.课程请假

请假时需出示课表,任课老师临时调课的,需出示任课老师发的调课通知,填写假条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2.社团类、活动类请假

请假需由社团活动负责老师开具情况说明函,说明请假人员、请假时间、请假原因,手写签字及联系方式,填写假条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

3.病假、事假

按照日常请假程序办理。

四、奖惩机制

1.2023级晚自习考勤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缺席1次扣除日常表现0.5分。

2.对于晚自习全勤的学生设置“学习勤奋奖”,颁发奖励证书。该奖项按照每班不超过15%的比例设置,每学期评选1次,由各班级组织开展,可结合学生上课情况和参与学院活动等日常表现进行评选。评选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团办办公室进行奖励。

3.学院每周对学生晚自习考勤情况进行通报,考勤情况将纳入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入团等各项推优评优等工作中。

五、附则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系学团办负责解释。

上一条:信息技术系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下一条:信息技术系宿舍文明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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