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年缴费基数核定的工作安排,学院组织人事处于2018年7月对我院合同制教职工工资进行核定并上报相关部门,新的缴存标准自2018年7月开始执行。本次申报调整工作涉及我院224名已入社保的合同制教职工及186名已办理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合同制教职工。
同时,组织人事处完成合同制教职工精神文明奖的调整工作并补发差额。新的精神文明奖标准自2017年12月开始执行,涉及我院221名合同制教职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