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登记
根据郑州市社保局相关规定,已参加郑州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应在生产前至郑州市社保局办理生育登记,才能在定点医院生产后享受生育报销。
生育登记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原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上写上预产期、联系方式及本人姓名)。
二、生育津贴、围保费用申领
生育津贴、围保费用申领在生产半年后进行(以出生证明上孩子的出生时间为准)。首先微信上传个人信息,然后在信息上传次月将所需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见附件。
生育登记、生育津贴、围保费用申领相关材料请于每月10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方可在当月办理。
